欧盟理事会最终批准了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 (CSRD)。
这意味着公司很快将不得不发布有关他们如何帮助环境的详细信息。这将帮助公司变得更加负责任,阻止不同的可持续性标准突然出现,并使向可持续经济的过渡更加容易。
公司将必须报告其业务战略如何影响其可持续性以及外部可持续性因素(如气候变化或人权问题)如何影响其行为。这将为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有关可持续性问题的更多信息,以便他们做出更好的决策。
CSRD 改进了现有的非财务报告规则,这些规则由 2014 年非财务报告指令 (NFRD) 添加到会计指令中,不再适用于欧盟向可持续经济的转型。
CSRD 要求更详细的报告,并要求上市的大公司和中小企业 (SME) 报告环境权利、社会权利、人权和治理因素等可持续性问题。
除上市微型企业外,所有大型公司和在监管市场上市的公司都必须遵循新的可持续性报告标准。适用于其子公司的信息也由这些公司评估。
考虑到它们的独特性,这些规定也适用于上市的中小企业。上市的中小企业将能够在过渡阶段选择退出,从而在 2028 年之前免于执行该指令。
所有在欧盟净营业额超过 1.5 亿欧元的非欧洲公司,以及至少一个在欧盟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达到特定门槛,都需要提供一份可持续发展报告。这些公司必须按照本指令的定义,提供有关其环境、社会和治理 (ESG) 影响的报告。
欧洲财务报告咨询小组 (EFRAG) 将负责为欧洲制定标准草案。在与欧盟成员国和几个欧洲机构讨论后,欧盟委员会将通过该标准的最终版本作为授权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