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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启动35GW风光申报指标,优先支持被调减或取消项目企业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者:维恩光伏网 | 发布时间: 2022-11-05 | 142 次浏览 | 分享到:

11月4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文件,


1)共下发35GW风电、光伏项目,包含10GW保障性规模、10GW市场化规模、15GW储备类项目;


2)光伏项目应按要求避让基本农田、耕地、基本草原、生态保护红线等,占用其他农用地的需以光伏复合项目进行申报。


3)南网、北网项目配置储能规模分别 不低于项目容量10%、15%,连续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


4)鼓励各市优先支持因用地政策影响调减或取消建设计划的项目开发企业,在能源保供中做出贡献的煤电企业,在光伏 +电取暖、整县屋顶光伏试点作出贡献的新能源开发企业参与保障性项目竞配。


5)保障性规模项目:风电项目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


6)分散式风电项目和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0.6万千瓦以下,不含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年度保障性并网规模管理,占用各市申报规模,与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一同申报,申报原则、申报条件、时限要求、工作程序参照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执行。


各地级市的规模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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