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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针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
来源: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发布者:维恩储能网 | 发布时间: 2024-02-29 | 248 次浏览 | 分享到:

日前,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来联合发布《关于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


通知指出:对行驶我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试行期2年, 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到期后依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氢能车辆信息录入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白名单,设定免费起止时间,确保相关车辆在规定时间内免费通行高速公路。


这无疑对跨地市运营的氢能大巴、重卡、商务车等运营主体有较大吸引力。



“氢进万家”是科技部与山东省政府联合组织实施的氢能大规模推广应用的示范工程,2021年4月16日,山东省政府与科技部签署了《共同组织实施“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的框架协议》 ,联合启动实施“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山东省将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四个市,开展氢能生产和利用技术的多场景示范应用,打造“一条氢能高速、二个氢能港口、三个科普基地、四个氢能园区、五个氢能社区”。


“十四五”期间,科技部将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分批支持示范工程实施。山东省承担的氢能高速、氢能港口有关研究与示范,分别由山东高速集团、山东省港口集团牵头实施。科技部将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分批支持山东‘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实施,首个定向项目现正式启动,安排国拨经费1.5亿元、实施周期为4年。”


“氢能高速及零碳服务区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主要是针对高速公路能源消费高碳化问题,将碳中和理念引入服务区,以可再生能源利用为起点,整合可再生能源现场制氢、高压储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综合节能、碳补偿机制、差异化能源价格等技术、经济、政策多维度手段,探索和建立服务区的零碳实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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