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恩储能网”是一家专注能源储存B2B媒体传播平台,提供能源行业数字新闻、商业资讯、数字报告和高品质O2O活动,以满足能源储存、绿电储能、氢能源、微电网、虚拟电网、智慧能源、EV电动汽车等绿色能源行业的传播需求。

宁夏:对风光(光热)电站实行节能审查手续豁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 | 发布者:维恩光伏网 | 发布时间: 2022-08-25 | 83 次浏览 | 分享到:

8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印发《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 推动经济平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措施对对能耗双控评价考核方式进行了调整。统筹考虑经济形势及跨周期因素,优化对各地区能耗双控考核频次,实行“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优先保障优质项目用能,合理保障低能耗强度项目用能。对社会民生环保类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十四五”全区单位GDP能耗下降激励目标值非“两高”项目,在办理节能审查手续时,不需要落实能耗指标。对风电站、光伏电站(光热)、生物质能、地热能、水电站等项目,实行节能审查手续豁免。对达到行业能效标杆水平的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1.67吨标准煤/万元且单位产品能效达标的企业,能源消费总量免予考核,保障高效低耗企业用能需求。


为防止出现批而不建占用能耗指标现象,《政策措施》明确,节能审查意见到期后,仍不开工且未申请延期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自动失效,已占用能耗指标或替代能耗指标回收统筹使用。


设计能耗(等价值)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项目,要同步建设能耗在线监测设施,建成后及时纳入自治区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加大对企业节能降碳改造、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的支持力度。对未按期完成节能改造、能效达不到基准水平的重点行业用能项目依法推动淘汰退出。



             此内容为维恩储能所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

             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维恩储能网的内容为维恩储能网原创,转载需注明来源。